作者:李芸汐 人气:21
出纳员通常不能兼任以下一些工作职责:
1. 会计稽核工作:负责审查和核对会计账目等工作,以保持监督的独立性。
2. 会计档案保管:防止出纳可能对档案进行不当修改或干预。
3. 收入、支出、费用等账目的登记工作:与出纳的收付职责应相互分离,避免职责混淆和潜在的舞弊风险。
4. 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:保持账务处理的分工明确和相互制约。
5. 审计工作:不能自己审计自己的工作,影响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。
出纳员通常不能兼任以下一些工作职责和义务:
1. 会计稽核工作:不能负责对会计账务处理的审核、监督,以保持监督的独立性。
2. 会计档案保管:防止出纳可能对档案进行不当修改或干预。
3. 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:避免职责混淆和潜在的利益冲突。
4. 收入、费用、成本等总账类账目登记:以保证财务分工的明确和相互牵制。
5. 审计工作:不能自己审计自己负责的工作。
出纳员通常不能兼任以下一些工作职责:
1. 会计稽核工作:负责审查、核对账目等工作,以保持监督的独立性。
2. 会计档案保管:防止出纳可能对档案进行不适当的修改或干预。
3. 收入、费用、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:避免一人既管钱又管账,以保障财务制衡。
4. 审计工作:与出纳岗位存在利益冲突,影响审计的客观性。
5. 物资采购工作:防止在采购过程中出现利益输送或资金管理混乱。
出纳员通常不能兼任以下一些工作职责:
1. 会计稽核工作:负责审核凭证、账目等,以保持监督和牵制,避免自己经办又审核自己的业务。
2. 会计档案保管:防止出纳可能对档案进行不当修改或干预。
3. 收入、支出、费用、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:这与出纳的职责相冲突,不利于职责分离和内部控制。
4. 编制会计报表:以保证报表编制的独立性和准确性。